阜平县文物水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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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阜平县文物水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文物水毁修复项目已由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阜平县文物水毁修复项目投资计划的函 阜发改函【****】**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晋察冀边区政府成立处旧址保护维修、龙泉关*道街城门保护维修以及阜平县晋察冀日报社旧址等5处市县级文物保护维修等文物保护修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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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阜平县文物水毁修复项目 更正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2 月 ** 日**时**分至 **** 年2月 ** 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而按无效标处理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更正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2 月 ** 日**时**分至 **** 年2月 ** 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而按无效标处理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开标时间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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