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国道****北戴河区段改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冀交函规〔****〕***号、冀发改函〔****〕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上级补助约**%,地方财政资金约**%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北戴河区国道G228与兴凯湖路平面交叉处,向西沿现有国道G228扩建,设置特大桥连续跨越戴河三号路、哈港联铁路与新河,终于海宁路平交口,路线全长约3.53公里。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6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结构层厚度通过计算确定。全线设置特大桥1座,预留与戴河三号路设置互通条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 2.1.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合同签订后15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15天内,提交完整、齐全的初步设计文件。协助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并负责按审查意见完成修改完善工作。(3)后续配合服务根据合同款的支付,服务时限到工程交工验收完成。
2.2招标范围:初步勘察和初步设计,主要工作内容为初勘、初测(按现行国家和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等的规定进行初勘、初测等),本项目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连接线工程、其他工程等)、交通工程(安全设施、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等)、沿线设施(管理、养护、服务设施及相关的供电配电等)、环保、绿化及景观工程等内容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科研方案)编制及批复工作,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时所需的初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以及后续配合服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1 年 2 月 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技术建议书)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技术建议书)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冀政务办规〔2023〕7号)有关规定,本项目招标人申请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特别提示: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秦皇岛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贺军, 0335-4041892;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白宽,联系电话:0335-3045677,bjzhhqhd@163.com;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 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6.1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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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宁路**号 | 地址: | 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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