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涵江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庄边镇岐山村)(重新招标)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庄
边镇岐山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涵江区庄边镇岐山村;
2.2工程建设规模:补植修复面积约***亩、抚育修复面积约****亩;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补植修复、抚育修复承包(包括林地清理、栽植、抚育、修枝、采伐等);2.4工期要求:完工期限 ** 日历天,补植修复项目造林后连续抚育3年;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苗木成活率要达到**%及以上、主要用材树种良种率达**%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含有相关造林内容。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4只有被邀请到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以收到招标人另发的邀请函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年** 月**日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
(****://******.********.**)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投标人直接联系招标代理领取。
5.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 *****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转账或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具体办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投
标须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日9:**时,提交地点(现场开标地点):莆田市利兴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评标室(莆田市涵江区振园路**号2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
(****://******.********.**)发布公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岐山村
电话: ***********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号
电话:****-******* 联系人:小林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