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义安区“送戏进*村”服务采购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南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年义安区“送戏进*村”服务采购(*标段)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采购人安排工作,具体时间以 采购人安排为准。 服务标准:活动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及规范、符合磋商文件及采购单 位的内容及要求。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岗、王莹、韩拥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完成日期 |
1 |
黄梅小戏《昭君泪》参加**年全省地方戏曲(戏曲声腔)汇演 |
****年9月4日 |
****年9月**日 |
2 |
黄梅小戏《以大爱之名》参加**年安徽省优秀现代小戏展演 |
****年**月**日 |
****年**月**日 |
3 |
参演黄梅小戏组合《我家的故事》、《审夹克》参加“奋进新时代共圆小康梦-全省脱贫攻坚题材优秀剧目展演 |
****年**月 |
****年**月 |
4 |
省级“送戏进*村”最佳演出院团(第**号) |
****年**月 |
****年**月 |
5 |
****年度安徽省“送戏进*村”最佳演出院团 |
****年1月 |
****年1月 |
6 |
校园大舞台-徽风皖韵进高校演出服务(省委宣传部) |
****年8月**日 |
****年**月**日 |
7 |
****年铜陵市铜官区“送戏进*村”活动 |
****年4月3日 |
****年**月**日 |
8 |
****年铜陵市铜官区“送戏进*村”活动 |
****年**月**日 |
****年**月**日 |
9 |
****年铜陵市铜官区“送戏进*村”活动 |
****年2月**日 |
****年**月**日 |
** |
****年铜陵市“戏曲进校园”演出活动 |
****年3月**日 |
****年**月 |
** |
****年铜陵市“戏曲进校园”演出活动 |
****年8月**日 |
****年**月 |
** |
****年铜陵市“戏曲进校园”演出活动 |
****年3月**日 |
****年**月 |
** |
****年铜陵市铜官区“送戏进*村”活动 |
****年2月**日 |
****年**月**日 |
** |
****年1月 |
****年1月 |
|
** |
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市剧场复苏演出季-有戏安徽点亮剧场黄梅戏《御史夫人》 |
****年9月 |
****年9月3日 |
** |
铜陵市广播电视台-****年度铜陵市企业家春晚-《黄梅戏联唱》 |
****年2月 |
****年2月 |
** |
铜陵市广播电视台-铜陵市****年春节联欢晚会-《黄梅戏联唱》 |
****年1月 |
****年1月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锦绣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铜陵市公交总公司对面东宸酒店**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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