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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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江县天池镇白顶村、红*村、*岁村、华峰村土地 整治 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现修改为: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种情形之*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在*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 5 年(限定在 3 至 5 年)内不接受其投标;(**)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有下列情形之*,不得在同*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4)被同*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类似项目现修改为: 投标人近5年(****年1月1日至****年1月1日)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的土地整理?{工项目,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类似业绩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评标结果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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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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