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 **** 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标段项目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更正为“1、勘查最高限价为 ******* 元;设计最高限价为 ****** 元。2、本项目投标报价总金额=勘查费+设计费,总报价及分项报价均不允许超过其最高投标限价。”
3、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人员/(2)项目技术负责人更正为“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 2.5 分;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5 分;本项最高 5 分。”
4、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后期服务更正为“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后期服务进行评审,后期服务包含①后期服务人员配置②设计后期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分析③针对后期工程建设服务的技术支持;④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驻守现场服务的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定,优得 5 分,良得 3分,*般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5、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及投标保证金至****年**月**日**:**。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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