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川智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元 |
合同包1(合同包*):
服务类(*川智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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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峨眉山市部分城区及6个集镇生活垃圾前端收运市场化运作项目 | 此次拟外包区域为峨眉山市部分城区及6 个乡镇(符溪镇、双福镇、高桥镇、罗目镇、*里镇、桂花桥镇,其余乡镇由属地政府负责) | 1、垃圾池、垃圾基座及垃圾桶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如遇特殊情况,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清运,保证作业范围(作业范围覆盖垃圾池周边半径5米区域)内无积存垃圾和散装垃圾,无垃圾撒漏。 2、垃圾桶外壁不得有明显积尘、设置点(基座)及周围无垃圾、污水、积泥、灰带等污迹污垢,无焚烧痕迹,无恶臭,夏季每日药物消杀蚊绳等。中转站周边无外溢、无焚烧痕迹,周边无积水、无乱堆乱放现象,夏季每日药物消杀蚊绳等。垃圾车在作业结束后车辆表面保持清洁,无积尘、污迹和外吊垃圾现象,垃圾车辆无破损,每日清洗,保持车辆外观干净整洁。 3、垃圾转运车辆必须实行密闭化作业,严禁垃圾池抛、洒、滴、漏。 4、严禁将垃圾焚烧,且所有垃圾必须按规范要求收集处理,严禁入河或其他方式堆放、掩埋。 5、对垃圾进行分类转运。保洁员、村民一起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规范收集处置。 垃圾中转站必须严格按要求规范管理,做到卫生、整洁、安全、有序。 | 3年,合同*年*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 符合《峨眉山市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作业质量要求(****年修订版)》、《峨眉山市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作业考核办法(****年修订版)》、《峨眉山市环卫作业和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年修订版)》(详见附件 1、2、3)。 | 3,***,***.** |
刘蓉玲、邓刚、姚淑、舒茜、黄爽(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峨眉山市名山东路***号
联系方式:***********
地址:*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峨眉山市名山路东段8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中心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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