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埇桥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埇桥分局)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倪爱山,张小宁,张旭,张雷,王玲,田松,谢晓峰,陈光明,陈飞 | ||
总中标金额 | ¥0.******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埇桥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宿州市港口中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路与宿蒙路交口恒丰公寓****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埇桥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服务采购项目*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洲路**号2幢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标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埇桥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服务采购项目*次 服务范围:道东街道、埇桥街道两个示范片区和其他街道9个示范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服务要求:在服务范围内开展智慧管理软件维护、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维保、投放点现场管理和督导、收集转运、积分兑换、各种方式活动组织等垃圾分类所需全部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上级部门考核、督查、文明创建等工作。 服务时间:**个月(自实际运营之日起开始计算),以年度为周期,经甲方考核验收合格可续签下*年合同,如年度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 服务标准:生活垃圾分类作业质量接受宿州市城管局埇桥分局、所属街道办事处两级检查考核 |
*、评审专家名单:倪爱山(组长)、张雷、陈光明、张小宁、张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路与宿蒙路交口恒丰公寓****,联系方式:***********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 宿州市港口中路***号
联系方式: ****-*******
名 称: ************
地 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路与宿蒙路交口恒丰公寓****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供应商公示材料
4.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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