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水批〔****〕2号
你单位报来的由广西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贵港市博园府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工程任务及规模
贵港市博园府建设项目位于贵港市迎宾大道与西南大道南侧规划道路交汇处西南角,项目占地面积*** 亩,总建筑面积约为 ***㎡,分布于牛皮河中下游两岸。涉河建筑物为两座人行天桥及沿园区临河段建设河岸挡墙(分为A、B、C*段)。人行天桥 I 长度 **.**,桥面宽**,桥面设计标高**.** , 桥 底 设 计 标 高 **.** ;地理位置坐标为 :X=*******.*** , Y=******.*** ;X=*******.***,Y=******.***。人行天桥 ** 长度**.**,桥面宽**,桥面设计标高 **.**,桥底设计标高**.**;地理位置坐标为:X=*******.*** ,Y=******.***;X=*******.***,Y=******.***。两座天桥均采用钢桁架梁的结构形式,天桥两侧下部为钢筋混凝土轻型桥台,布置于牛皮河两侧河岸。 护岸采用直立式挡土墙型式,沿园区临河段建设,分为A、B、C *段。其中 A 段在牛皮河左岸,长度为****,地理位置坐标为:起点坐标 X=*******.***,Y=******.***;终点坐标 X=*******.***,Y=******.***,此段挡墙已建成。B段在牛皮河右岸,长度为 ****,地理位置坐标为:起点坐标X=*******.***,Y=******.***;终点坐标X=*******.***,Y=******.***。C 段在牛皮河右岸,长度****,地理位置坐标为:起点坐标 X=*******.***,Y=******.***;终点坐标X=*******.***,Y=******.***。挡土墙顶高程与园区地面齐平。 人行天桥 I 占用牛皮河河道管理范围面积为****²;人行天桥 ** 占用牛皮河河道管理范围面积为****²;挡墙占用牛皮河河道管理面积约 ***.**²。本建设项目共占用牛皮河河道管理范围 ***.**²。 两座人行天桥及沿园区临河段建设河岸挡墙设计防洪标准为 ** 年*遇洪水;本建设项目所处牛皮河河段现状防洪标准为 ** 年*遇,规划防洪标准为** 年*遇。
*、同意项目所采用的防洪标准。
*、基本同意《报告》河道演变的分析方法和计算成果。
*、基本同意防洪评价分析计算成果。
*、基本同意防洪综合评价的结论。符合防洪标准及有关技术要求,对河道行洪影响、河势稳定、水利设施、第*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甚微。
*、基本同意对因工程建设受影响区域所采取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按现有方案设计施工。
*、为了尽量降低工程影响,应采取以下防治与补救措施:(1)工程施工应严格按照规程完成,并编制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报防汛指挥部门备案。(2)项目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属于行洪区,项目业主、运行管理单位、设计单位应与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就项目汛期运行管理进行协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提出有效的管理方式,确保项目汛期运行安全。(3)加强水土保持措施,严格布置弃渣场,不在岸坡上弃渣,防止施工过程中弃渣进入河道。建议主体工程施工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施工中和建成后应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清理河道内的弃渣及设施,防止垃圾堆积影响河道行洪。(4)工程施工期的废弃物、堆放物、工人生活排放废污水等可能会对河水造成污染,应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尽量减少对河水的污染,避免破坏水环境。(5)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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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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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水批〔****〕2号港北区水利局关于贵港市博园府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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