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武胜城区草花采购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武胜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青辉举,卢慧,房天*,*灿玲,刘代金 | ||
总中标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武胜县小东街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段**-**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川重楼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凤溪大道北段***号1栋2单元**层****号 | 2,***,***.**元 |
合同包1(合同包*):
服务类(*川重楼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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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年武胜城区草花采购服务 | 本项目的所有货物与服务。 | (*)养护要求 1、地段 (1)为提升武胜县园林绿化景观品质,美化人居环境,该项目实施内容为:采购全年重要时段(元旦、春节、**、**、国庆)重大活动在县城区重要街道、节点摆放草花服务(含部分花镜植物更换)。 (2)草花采购含鲜花栽植(布置),包括栽植前的平整场地(深挖不低于****;土欠碎,不得有超过***大块)、清理现场垃圾,土方开挖、运输及回填;所栽植草花枯萎后的铲除和整地以及摆放草花自然枯萎后的全面拆除和布置场地的清理等工作。 2、除杂草 花丛中应随时保持无杂草,保证鲜花的纯净度应达到**%以上。 3、换栽补栽 (1)应随时保持绿地内鲜花的种植量,不得有缺株断行。 (2)换栽补栽须及时,在合同履行期间鲜花常开、无焉谢花朵和枯萎植株,*旦发现立即换栽补栽,如采购人通知换栽补栽时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 (3)换栽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 4、鲜花地带容貌 (1)随时保持鲜花地带和园林小品鲜花的清洁、美观。 (2)及时清除残花、枯枝、败叶、砖头、瓦块等废弃物。 (3)及时清运作业后留下的植物残体。 (4)清理出来的废弃物在绿地现场堆放时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 5、绿地设施的保护 (1)绿地设施包括喷灌及其控制系统,绿地内的道路、花台、花桶、花箱等。在鲜花布置和养护期间应注意保护。 (2)合理正常使用供水管道、管网各型阀门(含自动、手动)、喷头及其他绿地设施,保证其完好,发现缺损应及时维修、更换。 6、安全作业 (1)鲜花摆放和养护的各道工序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文明作业。 (2)道路鲜花摆放和养护工作要统*着安全装,设工作警示语或警示标志,保证工作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摆花方案,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地点内布置好鲜花,做到鲜花植株茂盛、颜色艳丽、无病虫害,摆放时开花率达到**%。 (2)鲜花布置、管护、撤出期间所发生的人工、车辆、机械、抗旱、抗涝、安全及花材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鲜花布置区域内做到无垃圾、废土、砖石、堆物堆料、搭棚、摆摊及其它侵占物,管护期内花朵及叶面无较明显灰尘、尘土、杂草。 (4)供应商负责服务范围内所有鲜花植物的养护。作业现场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桶或其他警示标志、不得乱停乱放车辆或非机动车辆。工人进入作业现场必须穿反光警示背心、不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赤膊上班。 (5)供应商在送货、上下货物期间与采购人工作人员密切配合,保证安全作业。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期间发生伤、病、残、意外事故,或由于供应商工作人员过失引起的其他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承担全部履约过程中*切的安全风险和经济损失。 (6)养护期:更换草花管护时间:1-4月摆放不低于2.5个月,7-8月摆放不低于1个月,其余时间摆放不低于2个月;养护期内成活率**%以上。养护期内死亡或观赏效果不佳的草花,中标人须立即更换,采购人不承担此费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按照《广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广市财采〔****〕***号)有关要求验收 | 2,***,***.** |
青辉举、卢慧、房天*、*灿玲、刘代金(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号)收费标准核算,*舍*入取整数金额。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武胜县小东街4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段**-**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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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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