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承揽业务半球摄像机(变更、新增)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半球摄像机 |
海康威视**-************-***(2.8-****)(D)(白) |
个 |
** |
*、单*来源采购原因
甲方指定。(甲方出具的施工联系单及经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变更单,已明确本项目新增采购的**个半球摄像机为海康威视**-************-***(2.8-****)(D)(白),设备制造商就项目授权************)
*、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1月**日至****年1月**日,共3天。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建国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 购 人:*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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