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1〕**号)及《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的有关规定,我局于***4年1月**日至**日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天等县****年度采购特困供养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孤儿冬季棉衣(防寒服)项目进行招标公告,根据报名情况,我局于***4年1月**日上午召开局党组会议,经局党组会议商议研究,*致同意南宁市富洛商贸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现我局拟对中标单位南宁市富洛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天(***4年1月**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到监督部门进行反馈。网上公示媒体查询:本次公示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联系事项如下:
采购单位:天等县民政局
联系人及电话:** ****-*******
地址:天等县天等镇丽川路***号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
天等县民政局
***4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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