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伏温泉(那龙)输变电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年1月**日至****年1月**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建设路***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江****伏温泉(那龙)输变电工程(重大变动)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涉及重大变动的****伏温泉站位于阳江市阳东区那龙镇西南部和平村***国道旁 |
环评机构 | ************** |
项目概况 | ****伏温泉变电站由主变户内布置变更为主变户外布置。根据《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号),“变电站由户内布置变为户外布置”构成重大变动。因此,应对项目重大变动的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次仅对****伏温泉变电站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伏温泉变电站规模:本期新建****伏温泉变电站1座,主变为户外布置,本期建设主变1×*****、*****出线2回、****无功补偿装置1×(****+****)****。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的土建施工已经完成,本次项目施工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2、对于站址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用水,对周边地表水基本无影响。 3、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含油设施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同时严禁在周边水体附近冲洗含油器械及车辆。 4、禁止将施工废污水排入周边水体。 5、施工单位应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 6、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7、运输车辆在途经声环境敏感点时,应尽量保持低速匀速行驶。 8、除抢修和抢险工程外,施工作业限制在昼间进行。 9、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废弃材料经统*收集后由建设单位统*回收。 **、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管道和检查井自流排放至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回用绿化。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变电站设置实体围墙。 **、变压器设置减震装置。 **、合理布置总平面图,主要噪声源远离围墙。 **、优化架空线路高度。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