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 | 撰写人: | 邢军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采购 *、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铁岭南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停车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经济开发区 中标(成交)金额:1,***(元) 评审总得分:**(分)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铁岭北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停车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铁岭市银州区高速公路北出口 中标(成交)金额:1,***(元) 评审总得分:**.**(分)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铁岭新区违法车辆停车服务 供应商名称:铁岭县凡河镇利通汽车停车场 供应商地址:铁岭县凡河镇利通汽车停车场 中标(成交)金额:1,***(元) 评审总得分:**(分)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铁岭新区事故车辆停车服务 供应商名称:铁岭县浅水湾新交汽车停车场 供应商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城浅水湾1号锦龙居 中标(成交)金额:1,***(元) 评审总得分:**.**(分)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昌图县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停车服务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废标情形: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无 *、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铁岭南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停车服务 服务类 名称:*************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停车场 服务项目采购(*********其他城市交通服务) 服务范围:***包:铁岭南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停车服务 服务要求:★热线支持:具备固定热线支持电话 ★现场支持:(**)小时内响应;高整(**)分钟之内,城区(**分钟)之内到达。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约期间,能够遵纪守法、诚实信用、较好完成服务内容的,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2年,合同另行签订,每年签订1次) 服务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号)执行,并且符合行业内验收标准。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铁岭北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停车服务 服务类 名称:*************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采购(*********其他城市交通服务) 服务范围:为*************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提供停车场服务 服务要求:1.停车场配有 ** 小时专人看管,监控存储量 ** 天。 2.收费标准,停车场提供涉案车辆代保管服务时,经招投标后确定的收费**执行。涉案车辆以交管局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至开具《放车通知单》之日,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交管局承担。相关费用为含税费用,停车场应当先向交管局开具发票后交管局*续支付对应款项。 3.交管局有权对停车场代保管服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提出要求和进行监督;交管局对停车场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停车场加强管理、进行整改。 4.未经过交管局方事先书面同意,停车场不得擅自更改负责人。因停车场随意更换负责人,导致涉案车辆代保管工作混乱,致使保管车辆损毁、缺失、台账不全等情况,造成的*切损失,均由停车场承担。 5.交管局以属地就近、便民、利民原则,委托停车场提供涉案车辆代保管服务。 6.交管局有权随时因政策调整等原因,无偿解除招标合同。 7.停车场应保证具有营业资质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资质证明,并定期向交管局提供年审资质证明材料。停车场现已经具备履行本次招投标的硬软件设施和设备及场地等,停车场并未因履行本次招投标而进行资金及设施、设备等投入。 8.停车场在提供涉案车辆拖移、停放车辆时,需提供书面材料给甲方对应的办案单位,书面材料上应写明停放时间、拖移情况、车辆品牌、车辆颜色、号牌类型、号牌号码、交付人员、接收人员及车辆状况,如送交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需要在当时写明车辆大架号。书面材料需要*式两份,*份交由交管局对应的办案单位,*份由停车场留存保管。 9.停车场应在收到当事人提供交管局出具的《车辆返还凭证》或《放车通知单》应当立即放行车辆,不得私自放行车辆。 **.停车场在拖移车辆前后,确保拖移前、后的车况*致。 **.停车场需要确保保管车辆停放期间的完整性。 **.停车场提供拖移、停放管理服务,因操作或管理不当导致车辆损坏或丢失相关部件的,由停车场承担全部责任。 **.停车场须严格按照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严禁私自向当事人收取由交管局承担的费用。 **.停车场在为交管局进行涉案车辆代保管服务时,停车场工作人员为停车场自行聘用人员,由停车场承担工资及劳动保险等各项待遇。停车场人员发生任何自身及给他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后果,均由停车场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相关车辆在停车场拖移及在停车场代保管期间中,车辆及部件、车内(上)物品发生的丢失、损坏、燃烧等*切后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约期间,能够遵纪守法、诚实信用、较好完成服务内容的,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2年,合同另行签订,每年签订1次) 服务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号)执行,并且符合行业内验收标准。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铁岭新区违法车辆停车服务 服务类 名称:铁岭新区违法车辆停车服务(*********其他城市交通服务) 服务范围:停车场提供铁岭市新城区涉案车辆代保管服务时 服务要求:1.停车场配有 ** 小时专人看管,监控存储量 ** 天。 2.收费标准,停车场提供涉案车辆代保管服务时,经招投标后确定的收费**执行。涉案车辆以交管局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至开具《放车通知单》之日,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交管局承担。相关费用为含税费用,停车场应当先向交管局开具发票后交管局*续支付对应款项。 3.交管局有权对停车场代保管服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提出要求和进行监督;交管局对停车场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停车场加强管理、进行整改。 4.未经过交管局方事先书面同意,停车场不得擅自更改负责人。因停车场随意更换负责人,导致涉案车辆代保管工作混乱,致使保管车辆损毁、缺失、台账不全等情况,造成的*切损失,均由停车场承担。 5.停车场在提供涉案车辆拖移、停放车辆时,需提供书面材料给甲方对应的办案单位,书面材料上应写明停放时间、拖移情况、车辆品牌、车辆颜色、号牌类型、号牌号码、交付人员、接收人员及车辆状况,如送交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需要在当时写明车辆大架号。书面材料需要*式两份,*份交由交管局对应的办案单位,*份由停车场留存保管。 6.停车场应在收到当事人提供交管局出具的《车辆返还凭证》或《放车通知单》应当立即放行车辆,不得私自放行车辆。 7.停车场在拖移车辆前后,确保拖移前、后的车况*致。 8.停车场需要确保保管车辆停放期间的完整性。 9.停车场提供拖移、停放管理服务,因操作或管理不当导致车辆损坏或丢失相关部件的,由停车场承担全部责任。 **.停车场须严格按照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严禁私自向当事人收取由交管局承担的费用。 **.停车场在为交管局进行涉案车辆代保管服务时,停车场工作人员为停车场自行聘用人员,由停车场承担工资及劳动保险等各项待遇。停车场人员发生任何自身及给他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后果,均由停车场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相关车辆在停车场拖移及在停车场代保管期间中,车辆及部件、车内(上)物品发生的丢失、损坏、燃烧等*切后果,由停车场承担赔偿责任。 **.因属地就近、便民、利民原则,本次招投标仅面向铁岭银州区、新城区及昌图县高速附近,需银州区两个停车场别为铁岭南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停车场及铁岭北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停车场,新城区2个停车场,分别为铁岭新区违法车辆停车场及铁岭新区事故车辆停车场,要求高速公路拖车到达现场**分钟之内,城区拖车到达现场**分钟之内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约期间,能够遵纪守法、诚实信用、较好完成服务内容的,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2年,合同另行签订,每年签订1次)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号)执行,并且符合行业内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随时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铁岭新区事故车辆停车服务 服务类 名称:*************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采购(*********其他城市交通服务) 服务范围:铁岭新区事故车辆停车服务 服务要求:铁岭新区事故车辆停车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成交供应商在合 同履约期间,能够遵 纪守法、诚实信用、 较好完成服务内容 的,经采购人考核合 格后可续签 2 年,合 同另行签订,每年签订1次) 服务标准:合格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卫东、孙丽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铁岭南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停车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铁岭北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停车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铁岭新区违法车辆停车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铁岭新区事故车辆停车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昌图县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停车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南环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采购文件:更正*************违法车辆及事故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