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浪底南岸灌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项目开标会议于****年1月**日9时5分(北京时间)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小浪底南岸灌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项目
招标编号:****-****-****-********
*、评审结果
第*中标候选人:************
评标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范、标准等要求。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公示和备案。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工程师、***************
第*中标候选人:****************
评标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范、标准等要求。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公示和备案。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杨*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第*中标候选人:************
评标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范、标准等要求。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公示和备案。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高级工程师、*******
*、评标结果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第**号令:****年8月施行,*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洛阳市水利局
电话:****-********
邮箱:*******@***.***
邮编:******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通济街**号
传真:****-********
*、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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