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原县城区绿化更换补栽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原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工 张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原县东*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尚稷路****号***************B座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原县城区绿化更换补栽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第*章?供应商须知变更
第*章?商务要求变更
更正内容:
1.“第*章 供应商须知”中“*、招标服务费”中“1、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号),向***************交纳招标服务费。”更正为“1、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号)、《陕西省物价局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 **号),向***************交纳招标服务费及工程造价费。”
2.“第*章 商务要求”中“*、质量保证”中“1、质保期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成交人承诺的质保时间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的,按其承诺时间质保。”变更为:“1、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保期为终验合格后不少于1年。成交人承诺的质保时间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的,按其承诺时间质保。”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本项目仅支持现场报名领取,谢绝邮寄)。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采购人为*原县园林绿化队。
名称:*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原县东*路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尚稷路****号***************B座2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张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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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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