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部 | ||
行政区域 | 南充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谭丰、冯劲、张颖,其中谭丰为谈判小组组长。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镇江西路*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号恒大绿洲7-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武警支队车辆维修评审情况.*** |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文渊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 武警南充支队拟采购****-****年汽油类、柴油类车辆维修服务供应商1名。 | 2.服务要求 2.1服务规范至少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成交人应保证所采用的*配件是通过主渠道采购的汽车生产厂商或配套*配件生产厂商生产的合格*配件,不得使用修附件,主要*配件应提供来源有效证明文件、“***”质量认证标识以及出厂合格证与编码。车辆更换配件交付时,应将旧件应归还采购人。 2.2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2.3具备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和出厂合格等技术档案。 2.4执行《主要车型维护工艺规程》(**/******-****),质量管理制度,具有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管理制度。 2.5建立与其维修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工种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2.6维修时限:送修车辆小修、2级维护当日完成、车辆总成大修及液压专用部件维修3日内完成、车辆大修**日内完成。(如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维修的,要提前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并征求同意) 2.7提供全天**小时车辆救援维修服务,配备相应救援车辆,救援范围:全南充(免费拖车)。 2.8提供上门服务,上门服务范围:南充市辖*区,阆中、南部、西充、营山、蓬安、仪陇城区。 2.9采购人获得成交人优先服务的权利,随到随修(包含节假日),成交人应成立项目服务小组,设置*至两名联络员,建立联络制度,明确人员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如联络员联系电话有变动,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设置**小时热线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 2.**成交人负责维修期间的车辆安全和维修质量。在车辆维修期间发生失火、被盗及其它损失,由成交人承担*切后果。已经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按《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执行。若采购人对车辆维修质量有异议,采购人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鉴定,维修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维修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成交人承担,且成交人应维修至质量符合标准,维修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2.**本项目不得转包。 3.2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成交人根据报修单安排维修范围,成交人向采购人给出车辆维修的完工时间,成交人原则上应在完工时间内交付车辆,若采购人有完工时间要求成交人应尽量满足。对在采购人车辆维修实行绿色通道,保证车辆维修质量的同时,应按约定维修时间交付维修好的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按维修总费用的1%赔付给采购人;如果由于成交人原因延误送修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造成后果的,采购人被处以行政处罚,应向成交人追偿。 (2)成交人必须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合同有效期内有权不定期对成交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背承诺情形的,将取消其定点维修供应商资格。受理采购人对车辆维修保养质量、收费标准以及服务的投诉,经调查核实后从履约保证金内*次扣除****元,直至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 (3)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发现成交人巧立名目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成交人将承担对此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4)成交人应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发票上具体内容成交人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并附有工时清单、材料清单,并将工时费、材料费以及优惠幅度分列清楚。材料清单必须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相符,有详细的规格型号、合格证、编码、单价、数量和优惠的幅度,如材料清单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不相符时,成交人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3.3其他相关事宜: 在本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成交人订立合同时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以招标文件和成交人投标文件服务要求等相关要求为准收。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丰、冯劲、张颖,其中谭丰为谈判小组组长。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代理服务费****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次性付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工时费和材料费双项报价:
成交报价为:工时费下浮率**%、材料费上浮率1%。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部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镇江西路*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川*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号恒大绿洲7-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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