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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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及相关单位: 由我单位组织招标的“攀枝花市东区江南片区金星巷等5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针对投标人网上提出的质疑,现回复如下: 质疑内容:本项目招标公告3.1.1“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要求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据了解,市政行业共包含**个专业,分别为: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载人索道、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根据本项目招标公告2.3条,本项目仅涉及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燃气工程*个专业。招标公告3.1.1 要求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的设计资质,即要求具备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载人索道、环境卫生工程共9个专业的设计资质。其中大部分专业与本招标项目无关,本项目改造范围包含的燃气工程专业反而被排除在资质要求之外。综上,本招标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与本项目实际招标内容不符。请核实调整。 回复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对江南片区金星巷、国贸大厦、益华路16号、凤凰东街**号、湖滨路等5个老旧小区周边的基础设施改造。共改造道路*******、人行道改造***.****、飞线下地改造****m、给排水管网改造3.****、燃气户表工程约****户、新建停车场*****等。综上,本项目为市政综合项目,我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时充分考虑了上述内容,要求的设计资质具有市政行业资质与本项目实际招标内容相符,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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