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现开始征集****年攀枝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在全市具有广泛的规范性、指导性和引领性;
(*)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且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
(*)原则上应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川省地方标准。
*、申报范围
(*)在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与产业技术基础、绿色制造、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村容村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与污水治理、农技推广、创业服务、社会工作、公共卫生、养老托幼、健康管理、家政服务、公共文化体育、全民健身、训练竞赛、智慧社区、社区服务、文化旅游产品与服务、消费保障、餐饮厉行节约、景区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城镇人居环境建设、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自然灾害防御等方面,满足本市工业、农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发展需求,需要统*规范的特殊技术要求;
(*)推动成渝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的项目;
(*)本市需要统*规范的其他技术要求。
*、申报要求
(*)申报的项目应对接攀枝花市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参照重点申报范围,加强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的分析和研制,注重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空缺,健全和完善我市地方标准体系。
(*)有项目申报意愿的部门或组织(个人)向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统*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直接受理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申请。
(*)为提高立项评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起草单位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建议起草单位提前编制标准草案,科学合理确定立项项目名称。立项项目正式下达后,名称原则上不得更改。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征集的项目应按照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的原则进行遴选和评估,择优申报。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若申报项目涉及其他行业或他人成果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情况反映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应主动进行协调,并写明协调情况与协调结果,协调未果的暂缓申报。
(*)立项计划下达后,项目应当在下达计划当年内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已纳入省政府政务目标考核,请各提出单位按照计划完成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其他事项
(*)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于****年3月1日前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申报函(申报函应附项目申报表、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协同正式行文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不报或材料不齐、材料未签署意见或盖章的不予受理。无特殊情况年内不再增补立项计划。
(*)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标准复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结合年度地方标准立项工作,对由本单位归口管理的,发布满5年(截止到****年**月**日)的地方标准进行复审。行业主管部门在提交年度立项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复审结论。与当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冲突、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不符合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相关指标低于现行有效国家行业标准或交叉重复、引用了已废止标准等情况的标准必须提出修订或废止意见。对超过复审周期且未反馈意见建议的,我局将予以废止。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和凌
联系电话:*******
地址:攀枝花市*线大道北段***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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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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