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 阅读次数:】
*、项目信息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唐河县****年农家书屋图书暨****年第*批次农家书屋图书补充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唐河县****年农家书屋图书暨****年第*批次农家书屋图书补充。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5、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由于唐河县农家书屋最初是按照南阳市新闻出版局文件要求由**************建设和维护,包括纸质图书和教学图书均由该新华书店供应和运维,现在需要对****年第*批次和****年农家书屋图书补充更新,只有仍由原建设、维护单位实施,才能保证农家书屋运行的连续性和教学图书的稳定性,所以本项目来源单*,依据《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要求:(*)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本项目具有单*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关于单*来源方式采购的有关规定。
*、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唐河县城关解放路中段
*、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1月2日
*、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时间:****年**月**日
论证专家名单:谢涛、曾显厚、贾虹(论证专家由采购人推荐)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论证意见 |
谢涛 |
********* |
高级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曾显厚 |
高级教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贾虹 |
副研究馆员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同时抄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唐河县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
电 话:***********
2..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唐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地址:唐河县凤山南路与杭州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米
联系人:***
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滨河街道凤山路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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