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第*标段)*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已经漠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漠发改[***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项目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第*标段)*次;
2.2 项目地点:漠河市西林吉镇以南约**公里处;
2.3 项目规模:龙河水库为中型水库,等别为Ⅲ等,工程任务主要为解决下游城镇防洪问题,兼顾供水、发电和森林消防用水,工程总库容*****m?,防洪库容*****m?,正常蓄水位****。项目由重力坝、溢流坝、河床式电站和鱼道组成,其中重力坝坝顶高程为***.***,坝长****,坝顶款6.**,坝顶上设1.**高钢筋混凝土防浪墙,最大坝高**.**米;溢流坝段长***,总净宽***,边墩厚2.**,中墩厚3.**;河床式电站厂房长***。由进水口、主厂房、副厂房、尾水平台、尾水渠及厂区等部分组成;鱼道全长*****。水库建成厚向城镇年平均供水量****m?,年平均发电量******·h。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至****年5月**日前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超出服务期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系统中必须填写具体天数,则填写“***天”)
2.4服务要求:完成先关报告编制并通过评审并完成主管部门备案手续。
2.5招标范围:老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评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老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导则规范要求,并满足审查标准,通过专家评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第*标段: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第*标段:老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老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2.8招标控制价:***.***元(其中:老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评部分:***.***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部分:***.***元;老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部分:***.***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职业资格,同时具备水利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个月(****年9月-****年**月)社保证明);
3.3投标人须具有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备案截图(水利水电专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3年**月**日**时**分至***3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4年**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6.2开标时间:***4年**月**日9时**分。
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号)
*、 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招 标 人:**************
地 址:漠河市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号龙信家园小区1栋3单元8楼*****室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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