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鑫汇加油站施工招标,在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的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及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发布《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通告(韶发改【****】**号)规定,于****年**月7日暂停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现异议事项已处理完毕,根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即日起恢复“鑫汇加油站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年**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