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多功能吊塔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南充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川省南充市营山县锦城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层;项目咨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年西路春风大厦**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多功能吊塔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1.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元。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号***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5.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名称:*******
地址:*川省南充市营山县锦城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层;项目咨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年西路春风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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