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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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_***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原定开评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9时30分,现均变更为2024年01月02日9时30分; 2、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2.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技术标部分:(1)~(9)项材料”现变为“技术标部分:(1)~(9)不含(7)项材料”; 3、本项目清单答疑预计在2023年12月13-15日发布,具体以实际发布的答疑为准; 4、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8】4号文),工程排污费不计取。如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中,出现因不计取工程排污费或工程排污费控制单价为零的情况,由此引起的清单“报红”不作废标处理; 5、如因电子交易系统尚未更新园林定额原因导致的新《园林定额》在开、评标过程中“报红”问题不作废标处理; 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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