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乡镇办社会工作服务总站项目(*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铜陵市义安区乡镇办社会工作服务总站项目(*次)
*、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 ******.** 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铜陵市义安区乡镇办社会工作服务总站项目(*次)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再续签*年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姚群、赵军、周美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业绩金额 | 甲方 | 乙方 | 业绩签订时间 |
1 | 铜陵市铜官区区、镇办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服务项目(*标段) | ******.** | ********* | ************** | ****.7.1 |
2 | **** 年蒙城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督导评估 | *****.** | ************** | ****.9.7 | |
3 | ****-****年度合肥市庐阳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服务 | *******.** | ************** | ****.**.8 | |
4 | 铜陵市郊区社会工作创新发展园运营及社会组织孵化培育项目 | ******.** | ************** | ****.4.**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座****室 ,联系电话:****-*******。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建业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座****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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