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中医医院新院医疗专项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中医医院新院医疗专项项目监理已由 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大东区村
建设内容:包含病理科、ICU、检验科(含血库)、静配中心、手术部等5个科室内的装修工程、强弱电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医用气体工程及门诊医技病房楼医用气体工程、放射防护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最高限价:577800.00元
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_**)及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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