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目前材料堆放场场地、共享菜园施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工程分公司甬舟铁路****-4工区项目经理部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 招标人” )对该项目所属范围
内的材料堆放场场地、共享菜园施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甬舟铁路西起宁波东站,终点设在舟山本岛(白泉),线路全长约****,西堠门公铁两用大桥为甬舟铁路跨越西堠门水道的共用跨海桥梁,连接金塘岛和册子岛。桥位位于既有西堠门公路大桥
以北2.***处。大桥从西向东桥式布置为:1-***简支梁+(**+**+**)m连续梁+(**+***+***+****+***+***+**)m斜拉-悬索协作体系桥+(**+**+**)m连续梁+3-***简支梁,全
桥总长****.****,*分公司范围为主桥5-8#墩下部结构、钢梁制造1/2和全桥钢梁架设、上部结构及册子锚碇施工,引桥***-***#墩全部工程。
3招标范围
3.1本次招标项目为材料堆放场场地、共享菜园施工项目工程。
3.2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主要工程数量如下:
主要工程数量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1 | 月亮湾1#材料堆放场 | 项 | 1.** | |
2 | 小晒网*角地材料堆放场 | 项 | 1.** | |
3 | 试验墩场地 | 项 | 1.** | |
4 | 月亮湾2#材料堆放场 | 项 | 1.** | |
5 | 共享菜园 | 项 | 1.** |
以上工程量为暂定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现场实际完成按计量规则计算的为准。
3.3工期要求:
工程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工程结束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分包合同工期暂定 2 个月。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2 个月内完成。
3.3.1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单载明的时间为准,完工日期以招标人具体要求为准。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与主合同缺陷责任期*致。
3.4工作内容
(1)人员、机械设备进出场,施工准备,测量放线,材料装卸、场内*次倒运及材料看管;(2)月亮湾1#材料堆放场电力线路、配电箱及给排水放线及安装、排水沟放线、开挖、回填等所有
工作内容;(3)小晒网*角地材料堆放场、小晒网*角地材料堆放场、试验墩场地及月亮湾2#材料堆放场钢木围挡放线、材料下料、安装及仿真草皮安装等所有工作内容;(4)试验墩场地地坪浇筑
,钢筋制安、排水渠人工开挖、砖结构砌筑、砂浆抹面、土方回填等所有工作内容;(5)月亮湾2#材料堆放场场地平整、场地浇筑、排水渠及电缆槽开挖、给排水管安装、土方回填、龙门吊基础土方
开挖、基础混凝土浇筑、龙门吊轨道敷设、限位器安装、照明灯柱制安等所有工作内容;(6)共享菜园场地混泥土凿除、排水渠开挖、排水沟垫层浇筑、砖结构砌筑、砂浆抹面、盖板预制、给排水管
线及设备安装、植草砖敷设、土方回填、余方弃置、场地美化及葡萄架制安等所有工作内容(7)其他与材料堆放场场地、共享菜园施工工程施工相关的安全、文明、环保、配合测量试验等所有相关工
作。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拟选择 1家实力强、施工经验丰富的劳务分包队*,进行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施工,各投标单位实际施工任务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及工程总工期合理分配,投
标人需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安排,不得随意停工或以此向招标人进行无合理索赔,若因投标人原因擅自停工等导致招标人工程延期或损费用失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主要商务条款
4.1.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中应包含了甬舟铁路材料堆放场场地、共享菜园施工工程所发生的下述费用:
该综合单价包含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劳务、材料及材料损耗量、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并包括其他相关费用,以及机械费、损耗、附件及配件、安装费、人工费、材料费、辅材、保
险费、运输费、各种规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开办费、工期费、冬雨季施工费、酷热天气施工费、成品保护费、技术措施费、人工费调增、管理费、利润、税费、企业经营费、风险费、技术资
料费、竣工资料费、赶工费、保卫费、安全防护、安全生产费、文明标准化施工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测量费、夜间施工费、垃圾清运及消纳费、竣工清理费、协调配合的费用等所有有关的*切费用
。
投标报价包含税金。投标人投标报价考虑因 “营改增 营改增”带来的税率变化影响,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税率变化而调整合同单价。
4.2.1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材料:钢筋、混凝土、龙门吊轨道、钢材等主要材料。
4.2.2投标人在办理结算受领工程款时应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足额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
4.2.3投标人食宿生活费及地方性规费自理,费用含在综合单价内。投标人施工人员应统*服装,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工作服由招标人统*提供,投标人按需求进行领取。救生衣、安全帽、
反光背心原则上由投标人自行购买,如若投标人购买数量、质量不满足现场需要,可向招标人申请后按需领取,其费用在后续结算中根据领取数量,单价按救生衣**元/件、安全帽**元/顶、反光背心3
0元/件在结算中足额及时扣除。
4.2.4 招标方将施工用电接至*级配电箱,*级以下配电箱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采购的*级配电柜必须满足安全需要,否则由项目部采购,由投标方领用并安装,费用从投标方工程结算款中扣
除;招标方提供施工用水接入端口,投标方的用电、用水设备、线路由投标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投标方使用招标方的生产用电、用水由招标方承担费用,投标方使用生活用电、用水由投标方自行
承担费用。如该费用由招标方垫付的,招标方有权从投标方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扣除标准为:水费5元/吨,电费1.2元/度。
4.2.5 本招标项目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
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须将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发票影印件提供给招标人,且应积极响应招标人安质部关于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4.2.6投标人应绝对服从招标人工期安排,否则,投标人应承担延误工期所发生的*切责任与处罚。
4.2.7投标综合单价中包含了因其它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而导致承包商发生的相关费用。
4.2.8 本项目是按清单报价,清单中没有列项的作为本项目的伴随工作,不单独计价,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之中,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4.2.9 本项目承包的模式是综合单价承包方式,本合同综合单价*次包死,任何情况下不做调整。
4.2.**工程量计算规则
月亮湾1#材料堆放场、小晒网*角地材料堆放场、月亮湾2#材料堆放场、试验墩场地及共享菜园以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图纸钢锚桩设计工程量以“ 项” 计量。其他均作为本合同承揽范围
内的附属工作,已含入相应的综合单价中,不单独计价。
4.2.**计量与支付
在当期结算时,当期结算后的支付不超过当期结算金额的**%(预留当期结算金额3%的质量保证金、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剩余**%工程结算款在本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完并签订封帐协
议后3月内按合同约定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天内付清。
本项目质量保证金包含在工程预留款中,按 3% 考虑,质保期与主合同*致,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异议后**日内不计息*次付清。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天内付清。
农民工工资风险保证金5%,待封账签订后,招标人核实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后和签订无欠薪承诺书后 签订无欠薪承诺书后支付。
如果招标人业主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招标人,根据风险共担原则,应支付投标人的款项期限作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4.2.**施工验收与配合
投标人应确保所完成的工作内容的质量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和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投标人完工后,应经招标人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再向招标人提交完工报告,通过招标人初验。正式验收
,是由招标人业主组织的正式验收。全部工程完工(包括投标人完成工作在内),尽管经业主验收合格,但在质量保修期内仍由投标人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责任。
4.2.1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投标人保修的内容、范围为本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承担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同合同约定*致。
保修期间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保修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招标人可委托其他第*方修理。发生的返修费用,招标人从投标人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投标人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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