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年生物技术赛项竞赛及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评审结果: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年生物技术赛项竞赛及实训设备采购项目评审结果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第*次报价(元) | 第*次报价(元) | 排名 |
1 | ************ | 是 | **,***.** | **,***.** | 1 |
评审意见:****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生物技术赛项”指定使用由“************”生产的“核酸蛋白分析仪****-***”和“恒温混匀仪**-*****”作为赛项的参赛设备。该设备在满足技能竞赛训练的同时,也为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实训教学提供更好的实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1)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分之*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1)情形,符合采用单*来源采购。本项目拟向设备生产供应商:************进行单*来源采购该赛项的赛项设备。 | |||||
中标供应商:************ 中标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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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长:高源顺 成员:徐艳、赵越 | |||||
工作人员:李康逸 监督人员:王俊光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室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室纪委纪检室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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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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