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环卫车(洗扫车、垃圾车、养护车)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1、第*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 *** 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第*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大众路保利罗兰春天**座***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 第*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兴大道南段 *** 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项目名称:*************环卫车(洗扫车、垃圾车、养护车)采购项目交货地点:肥西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按国家“*包”政策执行。 |
*、评审专家名单:王峰、阮怀琼、夏智敏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磋商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馆驿路农商行大厦**楼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号广电大厦
联系人:**、胡燕
电话:****-********
****年**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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