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滏阳河莲花口以下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冀发改农经【****】****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滏阳河莲花口以下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经开区、永年区、曲周县 建设规模:拆除重建莲花口节制闸、滏安渠首闸;拆除重建穿滏倒虹吸;拆除重建东桥节制闸;拆除重建塔寺桥分水闸,新建塔寺桥生产桥,清淤治理塔寺桥连接渠;新建塔寺桥节制闸。 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提交初设报告,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拆除重建莲花口节制闸、滏安渠首闸;拆除重建穿滏倒虹吸;拆除重建东桥节制闸;拆除重建塔寺桥分水闸,新建塔寺桥生产桥,清淤治理塔寺桥连接渠;新建塔寺桥节制闸等项目的方案编制、工程勘测、实施方案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项目评审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相关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财务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1.5其他要求: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声明;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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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邯郸市滏河大街2号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东环路与华泽路交叉口东南角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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