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相山林区秋冬季森林防火割草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虎山路与澥河路交叉口往西
***米路南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年相山林区秋冬季森林防火割草项目 |
服务范围 |
****年相山林区秋冬季森林防火割草任务分为任井至西园中学后山、黄里山场及与萧县山场连接处、淮北师范大学山场、爆破研究所和交通驾校山场4个重点区域,合计割草面积****亩。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要求 |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及采购需求全部要求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项目 |
服务标准 |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及采购需求全部要求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号)标准执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下(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安徽省淮北市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濉溪县郭楼桥西**米河畔雅苑办公区2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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