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年沈阳市秸秆焚烧监控
设备采购项目单*来源事前公示
〔********************年沈阳市秸秆焚烧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 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 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 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及规模:视频采集设备 ** 台、物联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器 1 台、物联生态感 知软件平台及算法模块 1 套、网络视频存储服务器 1 台、存储硬盘 ** 块、汇聚传输(****)3 年 1 路。
序号 | 采购内容 | 税率 | 数 量 | 单 位 |
1 | 视频采集设备 | **% | ** | 台 |
2 | 物联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器 | **% | 1 | 台 |
3 | 物联生态感知软件平台及算法模块 | **% | 1 | 套 |
4 | 网络视频存储服务器 | **% | 1 | 台 |
5 | 存储硬盘 | **% | ** | 块 |
6 | 汇聚传输 (****) | 6% | 1 | 路 |
2.预算金额: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 ***.** *元(含税),***.** *元(不含税),增 值税税率 **%、6%。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设备到货,**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内全部设 备的上线运行。
4.实施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
*、单*来源采购原因
***********与该项目发包方具有良好的客情关系,且已为该项目做了大量 前期准备工作,得到了发包方的充分认可,并在标前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发出了《关于沈阳市环保局秸秆禁烧智能管控*期项目联合拓展邀请函》,经沈阳市分公司 决策并经省行业拓展部确认该供应商为合作伙伴,签订了《沈阳市环保局秸秆禁烧智能管控 *期项目联合拓展协议》,以此来联合拓展该项目,现该项目已成功中标。且与客户方签订
的合同中明确了设备品牌型号,为***********代理的设备,且设备厂商向沈阳 凯志华商贸有限公司出具了针对本项目的唯*授权,故本项目邀请*********** 参与应答。
流程符合总部《智联业务应用合作伙伴售前甄选及标前评审管理办法》中“定向甄选-由合作伙伴带来客户资源等场景的项目”标准。同时采购合作伙伴过程符合总部《两翼业务 采购支撑指导意见》中“两翼 **** 类项目采购支撑-在竞标方案中确定业务合作伙伴以及相 关投标产品,由两翼业务部门根据内控决策要求按规则履行相应程序”要求,满足《中国铁 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年修订版)》规定的单*来源采购方式第*条,“其他 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
*、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铁 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 年 ** 月 8 日至 **** 年 ** 月 ** 日,共 3 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 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 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 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 : ********
联系人:**
电话:***********
接收邮箱: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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