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年**月3日发布遴选公告,计划对1个医用耗材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遴选。该项目(详见附件1)因报名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流标,现发起第*次遴选公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资质要求
1.递交投标资料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8:**~**:**,下午2:**~5:**(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洽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第*次报名的供应商无需*次提交。)
2.递交投标资料地点:***********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行政办公区1楼***室)。
3.投标供应商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资料(资料全部加盖公章,*式*份,否则不予受理)。
4.添加**:********,完善附件3中的相关内容,将电子表格发送至上述**中。
5.因临床急需,如第*次遴选公告报名期满后报名供应商仍未满*家,我院将转为直接议价或谈判采购。
*、其他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我院验证时可向投标单位咨询有关情况,并要求提供投标单位必须了解的有关情况,投标单位应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否则作弃权论。
3.凡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应遵守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的《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行为视为投标单位对该管理规定全部内容和条款的接受。如投标单位违反该管理规定的,采购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如对不诚信行为进行诚信档案的污点或扣分登记、对登记情况予以公示等),投标单位无权向采购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诚信档案没有污点,否则不允许报名。
5.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中标产品需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签订线上采购合同,不配合在平台签订线上采购合同的将直接启用备选供应商,无备选供应商的将废标重新招标。
6.可收费的医用耗材必须提供国家医保编码,如供货后无法提供国家医保编码将不予结算。
7.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不得高于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的限价、深圳市阳光交易平台的限价;中标后如**高于平台限价,直接按平台限价签订合同。
8.合同期限**个月。合同期内若履约良好,医院因客观原因导致未完成新*轮招标时,可与中标商续签半年供货合同。
*、公开招标项目及谈判采购项目评标原则以性价比为指导原则,评标小组集体决定,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
说明:1.①如提供证件资料无效或不全,则不给予报名;②具体开标日期另行通知;③如提供虚假材料,列入我院不良记录名单且*年内不得在我院投标;④上述每*条款必须实质性满足和响应,否则投标无效;⑤政策性原因:若因政府统*招标,将无条件按政府招标结果执行。
2.有关本次洽谈事宜任何疑问,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进行询问:
联系地址:***********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行政办公区1楼***室)
咨询电话:****-********转****、****-********
业务联系人:**
附件:
1.招标医用耗材目录(招标编号:*************第*次)
2.***********医用耗材预审文件
3.报名统计表
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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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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