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入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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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卷 招标公告
**************3-***6年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入围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兴城市 2.2项目内容:招标代理、工程概(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竣工结(决)算审核(含工程结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在服务期间,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商定,有权对项目范围及业务内容进行调整。 2.3服务期限要求:***3年-****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入围方式:择优选择入围6家服务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号的相关规定。 3.3项目负责人:注册*级造价工程师 3.4在近*年国内招标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失信行为查询,在失信执行器内的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下午**:**-**:**。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 (3)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4.3领取招标文件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号楼 4.4投标保证金金额:0.8*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兴城市兴海南街***号 联系人:***、李琳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街道朝辉里**号楼1单元***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3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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