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拟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本次投标。
*、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
*、项目概况:
(*)年度总规模:约***元。
(*)配送地点:
1.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年规模约***元,原则每周配送3次。特殊情况随要随送。
(*)确定1家企业供应副食品,供应**类物资,分别为①畜肉、②禽肉、③水产、④冻货、⑤水果、⑥蔬菜、⑦豆制品、⑧禽蛋、⑨奶制品、⑩干调(含粮油、饮料),分别设置优惠率,中标优惠率以书面承诺写入采购合同,作为日常定价的依据。
(*)合同供货期为**个月,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实际供应量为准。需求单位于每季度最后*周组织测评,连续2个季度总评满意度未达**%的,可按合同约定终止合同,由候选中标供应商接续保障;连续3个季度总评满意度达**%以上的,经需求单位批准同意可续签1年,总计不超过2年。
*、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中国国籍且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综合性商超或副食品销售企业。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遵守国家和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合*的只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或开户许可证有效。
(*)具备*定经营规模体系。
1.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资金不少于****元,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所需品类;
2.****年度副食品的年销售额不少于****元。
(*)依法缴纳税收。提供****年以来任意6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查询 “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息平台,近3年(****年1月1日至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以及在我方招投标活动及合同履约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能够接受定期结算货款的支付方式,必须开具正规发票,能够提供定期免费送货上门服务,特殊情况随要随送。
(*)不同商家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存在近亲属关系或者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关联企业情形,也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同*集团下不同子公司,*律视为关联企业。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正式员工,并提供****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及工资发放记录。
(**)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及配送单位“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2日(本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报名受理时间为每日8时至**时)。
(*)报名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工业园区。
(*)报名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报名。
1.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胶装);
2.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胶装);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复印件胶装,原件审查时提供);
4.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凭证(原件胶装,****年以来任意3个月);
5.委托代理人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凭证(原件胶装,须带有银行章, ****年以来任意3个月,不接受现金发放工资凭证);
6.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证合*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胶装);
7.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胶装);
8.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胶装);
9.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声明(提供声明,提供出资人、股东信息资料,原件胶装);
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复印件胶装,加盖公章);
11.****年度副食品的年销售额证明材料(复印件胶装,加盖公章);
12.保密承诺书(原件胶装);
13.****年以来任意6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胶装,加盖公章);
14.近3年(****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张查询截图(截图打印并原件胶装);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提供声明,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打印,原件胶装);
16.能够接受定期结算货款的支付方式,必须开具正规发票,能够提供定期免费送货上门服务,特殊情况随要随送(提供承诺书,原件胶装);
17. 不同商家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存在近亲属关系或者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关联企业情形,也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同*集团下不同子公司,*律视为关联企业。(提供承诺书,原件胶装)
18.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及配送单位“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附军队采购网查询截图打印,原件胶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胶装)
报名资料应做到:
否则将被拒收。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作假,取消报名资格,列入部队不良记录,并通报当地监管部门。报名合格仅代表具有参与实地考察的资格,经实地考察合格后,才能参加后续投标活动。
*、实地考察及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方组成考察小组对投标人报名资料真伪性及其他可能影响履约的因素(包括营业场所、冷库条件、运输车辆等)进行实地考察(具体内容如下),若考察结果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投标活动;向考察结果合格的报名商家邮箱发送公开招标文件电子版;考察未通过的,以邮件形式回复考察情况;采购机构邮箱:***********@***.***)。
实地考察具体内容为:
1.核实委托代理人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凭证真实性(须带有银行章,****年以来任意3个月,不接受现金发放工资凭证);
2.核实税务部门出具的****年以来任意6个月的完税证明真实性;
3.核实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凭证(****年以来任意3个月);
4.查看营业场所、冷库条件、运输车辆情况(考察小组成员现场考察,运输车辆需提供自有或租赁车辆手续并提供复印件);
5. ****年度副食品的年销售额不少于****元的证明材料(报名企业指派财务人员配合审查工作,提前准备相关过程证明资料,考察小组对报名企业财务账目进行核对);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30分。逾期提交不接受。
(*)投标地点:甘肃省敦煌市。
(*)投标方式: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有投标意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元整。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转账备注:“副食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方参加投标和遵守投标规定的保证,如果不遵守投标规定或扰乱会场秩序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开标大会结束后,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敦煌市。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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