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阳区新圩镇塘溪路道路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阳区新圩镇塘溪路道路建设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惠阳区新圩镇塘溪路道路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年**月**日 | ||||||||||||||||||||
评标情况 | *、评标情况 (*)评标时间:***3年**月**日 (*)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1号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1、**********; 2、郑州*建集团有限公司; 3、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江西洪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广东康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 8、广州市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9、***********。 (*)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9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废标情况:无。 (*)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即按4位数字降序排序):
*、定标情况 (*)定标时间:****年**月**日 (*)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定标室 (*)定标委员会组成:7人,分别是3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区工程技术人才库”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 (*)定标方法:逐轮票决+集体议事定标法。 (*)定标结果:中标人为***********,投标报价为*********.**元。 (*)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 ||||||||||||||||||||
第*中标候选人 | *********** | ||||||||||||||||||||
投标报价 | *********.**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汪岑 | ***格 (证书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粤****************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 | |||||||||||||||||||
业绩情况 | 1、惠州市阅粮畜牧场片区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博罗县长宁镇石坳至埔筏路段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3、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期—“东江湾畔·*产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标段*); 4、国道****线龙门油田至永汉段改建工程之管网及配套设施标段*。 | ||||||||||||||||||||
异议受理部门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商业街镇政府大院 |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 |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建设大厦*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年**月**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第**号令,****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好益康*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楼,联系电话:****-*******)。 |
发布时间:****年**月**日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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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标时间:****-**-**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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