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仓头镇王村鹰嘴山景区大门口至孟津县界绿化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仓头镇王村鹰嘴山景区大门口至孟津县界绿化提升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新安政采磋商(****)****号
端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号
***,***.**
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新安县仓头镇王村鹰嘴山景区大门口至孟津县界绿化提升项目
本次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日历天
***
豫************
*、评审专家名单 和广磊,王进平,王佳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号)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8,***.**元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新安县仓头新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望春门街交叉口西中原康城步行街*幢**号,**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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