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算方式:每月的**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双方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 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
6个月供应链金融产品,甲方不承担贴现费用。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次月支付货款结算 金额的**%,剩余**%自次月起**个月内分期支付,供货结束后,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无息支付,质保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 |
资格要求:近*年无经济纠纷需提交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与其他单位供货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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