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桶装饮用水和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经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采购项目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 (人民币) |
* |
桶装饮用水 |
人民币**.3*元/年 |
* |
瓶装饮用水 |
人民币**.7*元/年 |
*、中标候选人信息
采购内容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包*:桶装饮用水 |
1 |
|
2 |
||
3 |
乐*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 |
|
包*:瓶装饮用水 |
1 |
|
2 |
||
3 |
*、公示期限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至****年9月**日。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号华盛大厦北塔**楼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
邮箱:******@***.***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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