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课程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京教函〔****〕***号)有关要求,**********对***********支参赛队的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参赛队成员所在学校思政课开设、教材选用、教师身份和基本条件、实际授课等情况,现公示如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组参赛队
1.参赛队人员组成
参赛教师宋雪莲系**********在职思政课教师,教龄**年,****-****学年实际承担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教学任务。
参赛教师刘小燕系**********在职思政课教师,教龄3年,****-****学年实际承担了《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课程教学任务。
参赛教师张杜维系**********在职思政课教师,教龄2年,****-****学年实际承担了《职业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任务。
参赛教师叶欣系**********在职思政课教师,教龄7年,****-****学年实际承担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课程教学任务。
2.该参赛队成员所在学校均按《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教材〔****〕6号)规定开齐开足思政课,按国家规定选用统编教材。
3.该参赛队依托参赛教师叶欣在****—****学年讲授思政课的**轨道****班级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开展教学。该校实际开设了城市轨道交通学院轨道专业并按规定备案,该专业实际存在4班,报名前该班学生**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自****年9月**日至9月**日,对以上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参赛条件有质疑的,请在公示期间将反馈意见发送到*************@***.***邮箱,并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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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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