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北区分中心智能化设备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北区分中心智能化设备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共3个包段,包括北区分中心设备采购中的智能化设备及办公家具、标牌、窗帘、饮水机等杂项,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本次招标公告为包2的*次招标。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5)交货地点:洛阳市孟津区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孟津政采招标(****)****-1号-2
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北区分中心智能化设备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包2
***********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8号中国航天大厦*、*层
1,***,***.**
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评审专家名单 孔令举、张鹭、徐晓辉、 张斌、王朝晖(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费依据洛阳市孟津区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执行。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7,***.**元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次性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情况及评分排序见附件。 3、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孟津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孟津区财政局监管部门 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洛阳市孟津区朝阳大道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号**层****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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