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气代煤气源优化更新燃气利用工程检验试验服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气代煤气源优化更新燃气利用工程检验试验服务已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气代煤气源优化更新燃气利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邯经审批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区财政出资建设,出资比例为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区财政出资建设占比***.**%,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气代煤气源优化更新燃气利用工程检验试验服务;
2.1.2建设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1.3建设规模:包括线路工程和站场工程。其中线路工程包括广府分输站至经开区门站高压 A 级管线1.2km,村外中压 A级主管网和分支管线140.78km,经开区四个乡镇“气代煤”村内中低压燃气管道68.7km;经开区四个乡镇“气代煤”村内低压燃气管道1069.04km;站场工程包括广府分输站改扩建工程,设计输气规模为200万立方米/日;新建经开区门站及调控中心,总占地面积约为10亩、总建筑面积约2083.96m2。项目总投资68124.79万元;
2.1.4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区财政出资建设;
2.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各阶段检测时间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1.8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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