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气代煤气源优化更新燃气利用工程 已由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气代煤气源优化更新燃气利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邯经审批字【****】**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区财政出资建设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验试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气代煤气源优化更新燃气利用工程检验试验服务; 2.1.2建设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1.3建设规模:包括线路工程和站场工程。其中线路工程包括广府分输站至经开区门站高压 A 级管线1.2km,村外中压 A级主管网和分支管线140.78km,经开区四个乡镇“气代煤”村内中低压燃气管道68.7km;经开区四个乡镇“气代煤”村内低压燃气管道1069.04km;站场工程包括广府分输站改扩建工程,设计输气规模为200万立方米/日;新建经开区门站及调控中心,总占地面积约为10亩、总建筑面积约2083.96m2。项目总投资68124.79万元; 2.1.4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区财政出资建设; 2.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各阶段检测时间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1.8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2.2 招标范围:根据现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政府、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及发包人要求对本工程建设内容、建设单位所有需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试验,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以满足工程验收的需要。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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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联纺东路***号7号楼 | 地址: |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号开元大厦 |
邮编: | ****** | 邮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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