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山***国道拆迁还建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于****年8月**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绿山***国道拆迁还建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采购内容: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咸安经发集团网
公告时段:****年8月5日至****年8月11日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8月**日
评标地点: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室(咸安区银桂路***号5楼)
评标委员会成员:石刚、王芳(组长)、徐世利、郑曙辉、石教骏
*、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金额:*******.**元(下浮率为:3.**%)
工期:***日历天
中标人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永安车站路***号
*、成交通知书领取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号)
*、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文件标准的**%(含6%增值税,如招标代理机构无法出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方有权在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扣减相应的税差),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次性支付。
2、收费金额:1.***(*元)
*、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湖北省财政厅鄂财函【****】***号文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至邮箱**********@**.***,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招标人,同时未取得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址:咸安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号(咸安区司法局旁)
联 系 人:***
电 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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