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年7(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预算金额
(*元)
1.采购标的名称及数量: 包括移动执法终端56台、数码照像机(防爆)2部、红外摄像机(防爆)1部、热成像仪1部、管道探测仪(探地雷达)1部、恶臭监测仪1部、粉尘快速测定仪2部、测距仪5部、流量计2部、采样设备1部、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8台、微风风速计3部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济源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购执法装备的安装、调试、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1)质量:按国际、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如本次采购质量有国际标准的,按国际标准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有企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若以上标准不一致时,按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2)服务: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3)安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安全要求; (4)时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调试完毕。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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