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的 ***国道利川市石山庙至羊子岭段新建公路(绕城线西北段)***项目,已由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路面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劳务承包队*。
1、工程地址: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
2、工程规模:*** 国道利川市石山庙至羊子岭段新建工程(绕城线西北段)全长 7.*****,主线采用 ****/h 设计速度,*级公路设计标准。主要建设内容:路面工程。
2.1路面标:1个工区
2.1.1路面工区:**+***-**+***.*** 包含底基层、基层、沥青砼路面、路面排水及人行道路缘石铺设工程;拦标价:********元。
3、技术标准:本项目总体采用设计速度****/h*级公路标准建设,整体式路基宽度**米,分离式路基宽度**.**米,双向*车道;与***国道共线段按市政道路标准设计,路基总宽度**米,双向*车道,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其余技术指标国家最新规范和施工图纸。
4、发包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范围:路面工程。砼、钢筋、水泥、沥青、级配碎石成品料、水泥稳定碎石成品料、沥青成品料、砂、石子、柴油由项目部供应,其余施工所用材料由中标工区自行解决,但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备注:为了控制工程质量,砼、钢筋、水泥、沥青、级配碎石成品料、水泥稳定碎石成品料、沥青成品料、砂、石子、柴油由项目部供应由项目部供应,但投标人在做单价分析投标时把主材计入各子目内,项目部供应的材料,结算时按照本招标公告公布材料**统*扣回,各投标人须按照此次公布材料**进行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到合同在执行期间(包括工期拖延期间)人工、材料和设备**的上涨而引起工程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合同**不会因此而调整。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元) |
1 | 砼 | *** | 方 | *** |
2 | 砼 | *** | 方 | *** |
3 | 砼 | *** | 方 | *** |
4 | 砼 | *** | 方 | *** |
5 | 砼 | *** | 方 | *** |
6 | 砼 | *** | 方 | *** |
7 | 砼 | *** | 方 | *** |
8 | 钢筋 | ******/****** | 吨 | ****.5 |
9 | 钢筋 | ****** | 吨 | ****.5 |
** | 钢绞线 | 吨 | **** | |
** | 工字钢 | 吨 | **** | |
** | 水泥 | **.5 | 吨 | ***.** |
** | 水泥 | **.5 | 吨 | ***.** |
** | 沥青 | 吨 | **** | |
** | 改性沥青 | 吨 | **** | |
** | 乳化沥青 | 吨 | **** | |
** | 改性乳化沥青 | 吨 | **** | |
** | 级配碎石混合料 | 吨 | **.4 | |
**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 水泥含量4% | 吨 | **.7 |
** | 级配碎石混合料 | 水泥含量5% | 吨 | **.7 |
** | **-**改性沥青混合料 | 油石比4.8 | 吨 | ***.6 |
** | **-**沥青混合料 | 油石比4.8 | 吨 | ***.1 |
** | **-**沥青混合料 | 油石比4.2 | 吨 | ***.6 |
** | **-**沥青混合料 | 油石比3.8 | 吨 | ***.6 |
** | 彩色沥青 | 吨 | ***.** | |
** | 中砂 | 方 | **.** | |
** | 碎石 | ***/*** | 方 | **.** |
** | 路面碎石 | 方 | ** | |
** | 柴油 | 按市场价执行 |
5、质量要求:合格。
6、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路面工程参加投标。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合*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元以上,近3年内至少完成过**公里以上的*级公路与招标范围内相似的施工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经验。
7.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3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已报名的投标入被证实存在下述任何*项或多项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的投标人, 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投标:
(1)********************;
(2)与河南省路桥发生过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单位;
(3)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7.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7.5同*单位只能授权同*代表人进行同*个标段的投标活动。
8、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参加投标。
8.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8.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8.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4、工区负责人的相关证件。
8.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6、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除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和 被授权人身份证 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式*份)。
9、投标申请人在 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凉雾乡狮子村 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利川分公司(***国道利川市至羊子岭段新建公路(绕城线西北段)***项目经理部*楼计划合同部) 处报名参加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 ****年8月**日至 ****年8月**日,每天上午 8时至**时,下午 **时至**时。(公休日与节假日不休息,正常办公)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 ***.**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9月4日上午9时。提交的地点为: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凉雾乡狮子村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利川分公司(***国道利川市至羊子岭段新建公路(绕城线西北段)***项目经理部*楼会议室)。投标人在开标前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 投标保证金为***元 。(投标保证金只支持银行汇款,未能及时办理者以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7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凉雾乡狮子村 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利川分公司(***国道利川市至羊子岭段新建公路(绕城线西北段)***项目经理部*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投标人未能准时参加者,招标人将按照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投标人中标后签合同以前5个工作日内,应向招标人提交 中标价中劳务费的**%资金 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支持银行汇款,未能及时办理者以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招标人:*****************
招标地址: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凉雾乡狮子村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利川分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高先生 联系电话:***********
日期:****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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