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灵宝市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光缆平移保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7月**日
5、评审日期:****年7月**日
*、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本项目为灵宝市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光缆平移保护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要求。 | ************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东段北侧中房印象听雨苑 3 号楼东 1 单元 9 层东户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服务要求 | 服务范围 | |
1 | 灵宝市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光缆平移保护项目 | 执行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 **日历天 | 执行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 / |
*、评审专家名单
李雪红(采购人代表)、段学军、任丽萍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承担中标服务费。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胡瀚文
联系电话:***********
机构代码证:******************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 ****-*******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河南省*门峡市灵宝市川口乡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城东产业园金城大道东延3号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庙李商务大厦3单元**层****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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