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安市金淘镇时潮村吾田山塘除险加固工程 已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编号:*****【****】***号
1.2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元;
1.3 建设地点:南安市金淘镇时潮村;
1.4最高控制价:******元;发包价:******元;
1.5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
1.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1.7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1.8工期要求:**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当天以现金包封形式递交(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3、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可于****年7月**日至****年7月**日,每天上午8时**分至**时**分,下午3时**分至5时**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售后不退。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书面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会议室。
5.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到场参加开标。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招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进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人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身份验证。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或不能完整出具上述有效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栏”“红色华侨小镇”公众号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南安市
联系人:***
移动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会展B区4栋****号
联系人:小许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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