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第*医院优质优价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供应商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华市第*医院优质优价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供应商选定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非政府采购)
(*)采购需求:
标项 |
采购内容 |
选定数量 |
服务期限 |
* |
金华市第*医院优质优价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供应商选定 |
选定3家供应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采取*年*签的方式。第*年服务期满,经采购单位考核通过后,在服务**、政策不变的前提下,签订第*年合同。依此类推。如考核结果不达标或政策出现变动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
注: 1.伴随服务是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承担产品的运输、退换(质量问题或破损的药品)、技术协助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2、中药饮片年采购量无法确定,以实际用量为准,费用按实际数量结算。医院有权根据各入围供应商的服务响应情况、供货质量和医院实际情况,在服务期内自行调整入围供应商的采购份额,如出现供应商严重违约终止服务资格的,其采购份额由金华市第*医院,根据入围供应商的企业信用、中药饮片质量、服务评价、服务质量、综合实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 |
(*)本项目谢绝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家参加招投标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资质(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年内在中药饮片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具有为本项目及时配送中药饮片服务保障的能力。
*、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7月**日,上午8:**-**:**;下午**:**-**:**,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现场获取。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人应于****年7月 **日 8:**点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第*医院*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 7月 **日 8 点 **分在金华市第*医院 *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1 人)出席开标会议。
(*)采购信息发布媒介:金华市第*医院官网(****://***.*****.**)。
(*)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第*医院
地 址:金华市**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