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需组织全区法治建设业务骨干赴苏州大学进行专业培训,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
泰州医药高新区(***)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
*、项目内容和要求
1.项目内容
制定具体培训计划,邀请相关著名法学教授、博导或著名专家学者等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内容的授课,需联系苏州大学授课教师和相关省内专家学者,安排全部参训人员就近住宿3晚,负责培训期间参训人员*餐以及泰州医药高新区(***)至苏州往返交通费。
2.预算经费
参训人员约**-***人,预算费用为培训费不得超过***元/人/天,培训课时为8课时/天×3天=**课时,课时费不得超过****元/课时。
培训时间共4天,日期初定为****年8月底9月初。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投标时间地点
1.资格预审时间:
****年7月**日至****年7月**日,上午9:**至**:**,下午2:**至6:**(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港城路6号,区司法局***室
方式:递交相关资质佐证书面文件以及培训班初步方案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8月7日上午9:**;泰州医药高新区(***)港城路6号,区司法局***会议室。
*、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取现场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中标。按*分计,其中报价项占**%,培训方案、资质项占**%。投标报名单位不足3家视为废标,**********有两家及以上,则由评标组对上述单位的其它优惠条件进行综合评定,条件最优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
*、采购机构、采购人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司法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泰州医药高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泰州医药高新区(***)司法局
****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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